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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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及架空导线等,近年来,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特种电缆产品的开发。公司特种电缆产品能满足耐磨、耐高温、耐寒、抗拉伸、耐弯折、防鼠蚁、阻燃、耐火、耐紫外光、耐辐射、电磁兼容等复杂使用环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建设的输变电工程,光伏、风电、火力及水力等发电项目,大中型企业客户的电气装备及配供电项目,轨道及机场等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建筑配电及房屋装修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将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087,213.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12,786.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032号《验资报告》。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5年3月1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788,938.05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88,938.05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9,967,470.20元。2025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756,408.25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29,956,378.0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02,144.1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元,手续费支出361.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50,058,161.16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3月1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3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和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3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3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3月10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83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基于对市场潜力的重新评估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的考量,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和清远建设营销网点,现调整为在原计划营销网点建设基础上增加中山和肇庆营销网点建设,减少珠海、湛江和阳江营销网点建设。
截至2025年3月1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8,938.05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973,236.85元(不含增值税)。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762,174.9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了对上述金额的置换工作。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6,163.31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0.52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8、会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4、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7需逐项表决,议案7.01、7.02、7.0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人:张家军
(1)联系电线)传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1500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82”,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6年3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000,000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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